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

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改造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等文件要求,《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改造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改造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将现有的回收亚钠生产装置拆除,新建一套3万吨/年的碳酸氢钠生产装置,将现有焦亚装置配碱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资源利用,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产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N9UqOCHQXy7Jb27Rqfb4g?pwd=tkv9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版报告书可至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您在填写公众意见表时,请写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信函邮寄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
邮编:525000   
联系人:何中平       联系电话:13922041202
邮箱: 54240622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
您可通过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反馈、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表达您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