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 - 联产3万吨每年碳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改造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连二亚硫酸钠扩建技术改造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项目

2.建设地点: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内容:将现有的回收亚钠生产装置拆除,新建一套3万吨/年的碳酸氢钠生产装置,将现有焦亚装置配碱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资源利用,联产3万吨/年碳酸氢钠产品。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为2套二氧化硫生产装置、1套焦亚装置、1套亚钠回收生产装置、保险粉合成、干燥、包装车间各1座、1座回收车间、1座桶库包装间,1套循环水系统、1套溴化锂冷冻装置、配套仓库、罐区等,环保设施包括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贮存间、除尘器、碱洗塔、RTO装置、污水处理站等。现有工程年产10万吨保险粉、联产12万吨焦亚硫酸钠(其中5万吨自用,7万吨做产品),副产2万吨亚硫酸钠、0.3万吨硫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大道289号

联系人: 何中平        联系电话: 13922041202

邮箱: 54240622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茂名市广地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